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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赋能基层团支部、激活“三会两制一课”,指导基层团组织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分领域组织化开展主题团日,动员引领广大团员争当“五个模范”、做到“五个带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青春力量。结合珠海校区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弘扬百廿师范优良传统,勇担强国有我光荣使命”主题团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百廿师范优良传统,勇担强国有我光荣使命

二、活动说明

本次主题团日活动为专项活动,共7个主题。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2项进行申报,若已在上学期开展过相关活动,则无需重复申报重复主题,需另选主题开展。活动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一)坚定“四个自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团员和青年在不同制度的比较中深刻感悟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鼓励团员和青年有序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更加坚定制度自信。

(二)弘扬雷锋精神——让青春在奉献中绽放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广泛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积极奉献,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三)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缅怀先烈、崇尚英雄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弘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

(四)守护国家安全——青春牢筑国家安全防线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和青年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党和国家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五)强化奋斗意识——劳动最美丽 奋斗正青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发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两红两优”等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奋斗书写出彩青春。

(六)青春挺膺担当——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中国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了解党领导下的中国青年运动百年历史,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七)倡导绿色发展——美丽中国青春行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以青春行动助力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团支部应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广泛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后进行申报。

2.每次开展的活动应紧扣团支部所选的主题团日活动,充分考虑各个专业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在申报书中只由牵头支部提交申报,其他联合支部不能在申报书中重复撰写提交。

(二)申报流程

1.团支部申请

团支部申请:各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时,活动主题应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要丰富详细。多个支部联合申请的项目只由第一负责支部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中必须有班主任意见。凡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团支部请于每月15日前将本支部在本月15日-次月15日拟开展的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许楠欣老师处,逾期不候。

2.学院团委审核

学院团委将对所有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连同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附件1)在每月25日前报送至校区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wgh@bnu.edu.cn。(仅需要提交电子版)。

3.校团委公示

校区团委将对所有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在提交材料的次月1日统一进行公示。各团支部在审核、公示阶段也可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需与学院团委保持密切沟通。

(三)实施和督导要求

各团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请注意按照附件5要求留存各类报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财务报销。

四、活动要求

(一)活动总结和报销

各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评审表(附件3)、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附件4)、报销材料(校区报销要求详见附件5)(纸质版)。汇总完毕后上交至许楠欣老师处,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每月25日提交至校区团委办公室。

主题团日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团支部根据实际需要测算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活动经费由各团支部先行垫付,项目全部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二)活动宣传

各团支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新闻稿以推文形式上传至班级公众号,号召团支部成员广泛转发。

区团委将对优秀推文进行转载。

新闻稿的材料应内容真实、主题明确、行文规范、逻辑性强且具有可读性,建议各团支部需留存视频素材、照片原图,以备后续需要。

联系人:许楠欣,0756-3683246

附件: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主题团日活动申请审批表

2. 湾区国际商学院-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

3.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评审表

4.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

5.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