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
职称: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办公邮箱:
91122009030@bnu.edu.cn
办公地点:
文华苑8座A609
办公时间:
周二14:00-18:00;周三14:00-18:00;周四14:00-18:00
研究领域:
法理学、法律叙事学
教育经历
2006—2009,法学博士(法学理论专业),中山大学
2004—2006,法学硕士(法律史专业),中山大学
2000—2004,法学学士,中山大学
2004—2006,法学硕士(法律史专业),中山大学
2000—2004,法学学士,中山大学
工作经历
2026—至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
2025—202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人文和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
2016—202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副教授
2009—201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讲师
2025—202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人文和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
2016—202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副教授
2009—201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讲师
讲授课程
本科生课程:《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方法》、《广东历史与社会文化》。
研究生课程:《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司法语言与法律修辞》。
研究生课程:《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司法语言与法律修辞》。
研究成果
代表专著
刘燕:《法庭上的修辞——案件事实叙事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17年1月。
代表论文
1.刘燕:《法学本科学位论文指导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2.刘燕:《从“异化的人”到“完整的人”——浅析大学教育的理念偏差及革新》,《现代企业教育》2014年11月下旬刊。
3.刘燕:《制度下的矛盾人格——对现代主义法学“理性主体观”的考察》,《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CSSCI
4.刘燕:人物形象的案件事实——邓玉娇案事实认定的修辞研究》,《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CSSCI
5.刘燕:事实的人物建构——崔英杰案叙事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2期。CSSCI
6.刘燕:事实还是叙事修辞——崔英杰案的再认识》,《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6期。CSSCI
承担的科研项目
1.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法庭中的民众语言对珠海市群众法治意识的影响研究》(2015-2019已结项),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