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申请入党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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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事项及要求 |
材料填写及模板下载 |
01 提交入党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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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年满18周岁的我校中国籍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先进分子,可向所在党支部递交申请书,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注意: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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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党组织派人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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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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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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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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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党组织已派人谈话且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人。 方式:采取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 决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及时公示。 注意: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的时间即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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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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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情况、推优情况、支委会或者支部大会研究及意见; 要求: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反馈:党委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及时在支部大会宣布党委备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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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指定培养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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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1-2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意:被列为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的,不得作为培养联系人;预备党员不能作为培养联系人。 |
暂无 |
06 培养教育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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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要求: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写实。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
6.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明》 |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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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确定发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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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审阅档案材料无误、讨论同意、公示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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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报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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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党支部把发展对象人选上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 注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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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确定入党介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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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2名正式党员。 方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
暂无 |
10 进行政治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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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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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开展集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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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基层党委或党委有关部门。 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
11《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结业证书》 |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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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支部委员会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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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其成为预备党员。 党支部根据政审情况等材料,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撰写对预备党员的综合考察报告。 党支部检查档案,完备手续,并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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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上级党委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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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指定专人审阅档案材料,全面审查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的意见。 方式: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 要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学校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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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填写入党志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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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一人一份,当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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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支部大会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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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提醒:党支部召开党员发展大会时间即为成为预备党员时间(即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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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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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目的: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
暂无 |
17 上级党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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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时间: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审批通过后,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应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对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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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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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暂无 |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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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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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
暂无 |
20 入党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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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
暂无 |
21 继续教育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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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时间: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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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提出转正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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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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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支部大会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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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并及时公示。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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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上级党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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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要求: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加一年即为转正时间。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应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审批通过后,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应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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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材料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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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