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校区实际,现启动湾区国际商学院2025年度自强之星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学院在籍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社会公益实践丰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参评学生个人事迹突出,体现出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显著表现。
(四)入学以来已获评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学生不可继续参评。
二、奖项设置
全校共设置10名“自强之星”,10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5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入围奖”,1000元/人。
三、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其余申请学生可以自荐参评。
四、材料要求(截止时间:11月19日下午16:00)
1.纸质版: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于11月19日下午16:00前报送励耘楼A318办公室安老师处。
2.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11月19日下午16:00前一并打包发送至91142025004@bnu.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姓名+自强之星评选材料”。
五、评选程序
1.初评:学校组织初评,确定30名学生参加复评。
2.复评:学校组织复评,确定20名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3.终评:学校组织终评,在听取候选人个人陈述和答辩后确定“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奖”各10名。
学校将结合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开展相关资助育人活动,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评者须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活动。
联系人:安老师
工作电话:0756-3683940
工作邮箱:91142025004@bn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