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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补助的通知

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返乡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珠海校区寒假返乡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且经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原则

1.优先顺序:补助优先覆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普困学生,由学院核实困难情况后确定建议资助排序,由学校结合实际审核确定。

2.普困学生审核排序:学院将综合参考下方要素,同时结合学生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排序:

(1)本学年未获得任何资助项目的学生;

(2)本学年申请过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

(3)在此基础上,参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三、资助标准

补助根据学生返乡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困难认定等级划分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档位

返乡地点

特困学生标准

普困学生标准

第一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1500

900

第二档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江苏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浙江省、青海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上海市

700

420

第三档

江西省、福建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500

300

第四档

广东省(除珠海市外)

300

180

注:1.返乡地点为珠海市的学生不发放补助。

       2.对返乡地点所在省份跨度较大、返乡成本显著高于相应档位标准、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另行审议后确定补助标准。

四、材料提交

(一)学生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补助的同学请于3月4日(周三)下午16点之前扫码填报问卷完成申报,问卷中需上传能证明返乡事实的材料(如交通票据、订票记录等)的清晰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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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院审核与报送

学院将认真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确定建议资助排序并上报学校。

(三)学校复核与终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单位材料后,将根据学生整体申请情况,依据上述资助原则与优先顺序进行复核,经学校审议后,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及额度。

联系人:安老师,0756-3683940

湾区国际商学院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