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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党建活动及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学生党支部建设和学生党员教育,现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主题党建活动及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之旗、精神之魂,要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文化、教育、法治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著作,深刻理解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增进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深入学习党史,汲取奋进力量

学习党的历史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的二十大修改的党章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学习党史的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增加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各支部要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理解党的历史是怎样的、为什么要学习党史、用什么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史,引导支部党员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思想武器,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重要遵循,作为判断重大政治是非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3.党纪烙刻在心,守纪践之于行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各支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推动广大党员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4.凝聚改革共识,展现担当作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标志着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拓展,各支部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领会全会《决定》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和学习领会党中央推进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结合起来,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大湾区建设的战略意义,引导支部党员和群众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广泛汇聚共识,以学促干、以知促行,在改革实践中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积极为推进大湾区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5.牢记强师铸魂使命,奋进教育强国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学习《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学习贯彻我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充分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价值内涵,明确教育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深刻理解教育强国建设“八大体系”的战略意义及内在逻辑,深入学习学校“强师工程”六大举措,以及北师大人在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肩负的重要使命,在学习中进一步坚守初心使命,继承“红色师范”优良传统,勇担新时代“强师兴教”使命重任。

6.勇当时代先锋,谱写青春华章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对全国广大青年的重要寄语,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五四精神,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和青年使命担当。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形式

1.开展理论学习

各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扎实做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交流研讨、党课讲授、专题读书会、主题宣讲、视频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活动,将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通过共学导学、领学联学、践学研学,丰富教育学习内容、创新理论学习形式,让优质学习资源直达支部党员,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不断增强支部党员对新思想、新观点的领会、理解和把握。

2.举办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执行每月“固定党日”制度,立足最新理论成果,结合自身支部特点,充分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关资源,举办活动主题鲜明、贴近师生实际、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如举办知识竞赛、微党课比赛、红色故事分享会、党员志愿服务、红色观影、参观实践等,提升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感,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向心力。

3.开展联学联建

各支部可以通过联合共建单位、本研共建结对党支部等平台,积极挖掘南粤红色记忆,与珠海市、校内外学生党支部开展共建,共同开展理论联学、党课共讲、人才共育等活动,推动支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带动支部党员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服务大湾区发展建设。

根据统一安排,各学生党支部本学期需围绕主题举办至少4场主题党建活动,除上述主题外,各党支部还可根据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需求,充分结合专业知识和优势资源,设计符合学生党员成长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党建活动。

三、活动要求

1.主题党建活动应该做到“六个有”:有计划、有主题、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紧扣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提倡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规化,并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组织生活品牌。

2.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向指导老师咨询,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活动主题、内容和形式。

3.优秀主题党建活动可申请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予以支持,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申请、结项及报销要求详见附件1-7。

四、基金申报与结项

(一)项目开展时间

2025年4月5日—5月11日

(二)申报方式

各党支部填写《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31日12点前提交申报审批表电子版至邮箱91122023063@bnu.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为“党支部简称+党建基金申报”;纸质版提交至励耘楼A318办公室。

(三)申报要求

1.活动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申报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

2.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的开展,要突出思想引领,要充分考虑党支部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在各单位的指导下,科学设计党建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项目结项

1.活动影像材料。各支部请在5月16日(周五)前提交活动影像资料及新闻稿,用于宣传工作。

2.结项材料。各支部请于5月16日(周五)前提交结项材料,包括《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附件4)、《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5)、《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附件6)三份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以及发票原件等报销材料纸质版1份。

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提交至邮箱91122023063@bn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励耘楼A318办公室。

(五)经费使用

1.各支部须严格按照《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说明》(附件7),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活动经费。

2.各支部需在审批通过的经费预算额度内组织开展活动。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由支部先行垫付活动经费,项目结项审核通过后,进行报销。

3.对于创新性强的党建基金活动,或持续开展、已有较大成效的项目,或规模较大,预计社会影响力较强的项目,可适当增加经费支持。

4.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策划过于简略、严重偏离主题、存在基本常识错误的,不提供经费支持。

五、活动要求

1.做好统筹安排。各支部应主动对接指导老师、理论学习导师等,鼓励各党支部邀请本单位党建负责老师或其他辅导员、班主任、专任老师参与并指导本支部党建活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2.学生党建基金活动应悬挂或展示标准、完整的党旗,党员(含预备党员)需佩戴党徽,并有醒目活动标识。

3.加强经费管理。请各支部合理使用经费。党建活动申请及开展情况将作为党支部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

联系人:许楠欣,0756-3683246/18723439945


附件1:珠海校区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申请指引

附件2: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审批表(支部申请立项用)

附件3: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汇总立项用)

附件4: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支部申请结项用)

附件5: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支部结项用)

附件6: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单位汇总结项用)

附件7:珠海校区学生党支部建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