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关于做好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籍在北京校区(包含学籍在北京,珠海培养)2027届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在毕业学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特别说明:2027届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在本次申报中请“应申尽申”。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4日早上8:00,逾期无法补报。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流程
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需填写《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本人及班主任签名后(支持电子签名)通过表单提交(表单二维码下附);

本次申报学生暂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需提前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需要为原件照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小于等于200K)。申报名单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提交至求职补贴申报系统。如申报系统比对成功,则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如系统比对失败,中心将联系院系请学生提交证明材料。
五、公示及发放
申报名单经学校复审后在校内进行7日的公示,最终名单将上报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终审,终审通过后,补贴由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个人借记卡,申请表中填写的银行卡号信息必须为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为19位、非信用卡),请确保卡号填写正确,信息真实有效,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避免影响后续发放。
联系人:安书贤
联系电话:0756-368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