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移原则
户口迁移原则为自愿迁入,学生在校期间仅有新生报到时一次迁移户口的机会,过期无法补办。
二、人员范围
1.2026年已录取并完成报到注册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含推免生、往年录取2026年入学的保留资格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
2.北京市常住户口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不可将户口迁入学校。
3.定向就业研究生能否办理户口迁入,以学校《2026年度研究生新生入学名册》为准。
三、信息登记
请学院全体研究生新生填写《湾区国际商学院2026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信息登记》,按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并填写。
注意:问卷仅用于户口迁移信息登记和统计,不替代拟迁入户口学生的“线上申请”和申请材料提交。

(一)拟迁入户口
在问卷中选择“拟迁入户口”。选择后,请按本通知第四部分【拟迁入户口办理流程】完成企业微信“新生户籍迁入申请”线上填报,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6年9月21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励耘楼B105办公室张宏途老师处。
(二)不迁入户口
在问卷中选择“不迁入户口”,请于2026年9月21日(周一)中午12点前按问卷要求填写统计信息字段。
四、拟迁入户口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
研究生新生须先关注并登录企业微信“北京师范大学”,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新生户籍迁入申请”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系统开放时段截止至2026年9月24日17时;逾期系统关闭,未完成信息填报的研究生新生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珠海校区保卫办户籍室登录系统对“新生户籍迁入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审核不予通过的,将在系统内留言备注,研究生新生可登录系统查看留言提示。
(二)材料准备
申请户口迁入的同学可参考下图准备相关材料;
材料说明:
1.迁往地址: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2.户口迁移证(户口卡)上的信息须字迹清晰且右下角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法落户;
3.户口迁移证(户口卡)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其中“姓名”一栏还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栏,必须写明X直辖市、XX省X市(县)或XX省X地区,如果“籍贯”“出生地”不详,需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5.户口迁移证过期不影响落户,户口卡没有有效期。
6.材料样本参考:
户口迁移证样本(京外)
户口卡样本(京内)
五、注意事项
1.2026级研究生新生入户手续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逾期无法补办;户口迁入学校就读期间,除退学外,原则上不得提前迁出。研究生毕业时,户口须从学校迁出。
2.学校研究生集体户口为北京市临时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
3.“农业户口”研究生新生将户口迁入学校后再迁出的,户口性质将由“农业户口”变更为“非农业户口”。
4.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在户口正式迁入学校前,户口处于空档期。在此期间,需妥善保管证件,若证件遗失将无法补办,且无法办理与户口相关的业务(身份证、护照、签证、公证、房屋买卖等)。
5.研究生新生完成入户后,原《居民身份证》继续有效,全国通用。如需换领新身份证,学生本人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预约,携带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前往珠海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6.户籍咨询联系方式:
北京校区保卫处户籍室:010-58808055
珠海校区保卫办户籍室:0756-3683051
珠海校区办公地址:保卫办A103室(学三食堂附近、校医室小红楼前)
联系人:张宏途老师0756-368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