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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班级:

为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学生参与氛围,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校园活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设若干参考主题(附件1),各班级可从中选择相应主题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项目以班级为单位申请,鼓励多个班级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只需牵头班级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的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

各班级要充分考虑本班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科学设计活动方案,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在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确定活动方案,以充分调动全班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24年春季学期班建基金项目共开设3月份、4月份、5月份三个月度;原则上各班级需要开展1次班建基金项目活动,各班级需于立项当月开展活动,不允许延期结项。

三、申报审批与结项报销

(一)申报审批流程

班级申请→学院初审→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公示立项结果→班级组织项目实施、结项→学院初审结项材料、提交报销材料→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发布结项通知并予以报销。

(二)班级申请

各班级应合理规划,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在3月3日(周一)12:00之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17739109809@163.com,邮件与文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级X班班建基金申报材料”,单个材料另命名为“X级X班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X级X班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励耘楼A318。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费使用

1.各班级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活动经费,经费使用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说明》(附件4)。

2.经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立项后,各班级在审批的经费预算额度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班级先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项后进行报销。

3.对于创新性强的班建基金活动,或持续开展、已有较大成效的项目,或规模较大,预计社会影响力较强的项目,可适当增加经费支持;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策划过于简略、严重偏离主题、存在基本常识错误的,不提供经费支持;对于活动开展过程中偏离项目原申报主题的活动,不予结项。

(四)结项报销

项目总结及报销材料包括《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附件7)、发票原件等报销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及票据粘贴模板)。

各班级活动结束后,应于每月25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内将项目总结材料与报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7739109809@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励耘楼A3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中,邮件主题与文件统一命名为“X级X班班建基金报销材料”,单个材料另命名为“X级X班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X级X班活动经费决算表”“X级X班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X级X班发票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各班级要提高安全意识,有序组织开展班建活动。在校内开展活动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外出开展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须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

联系人:安书贤,0756-3683940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参考主题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申请立项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立项用)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说明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申请结项用)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

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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