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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评选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用于表彰成绩品行优异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引领在校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热爱公益、乐于奉献。奖金资金来源于校友总会2003年发起的“寸草报春晖”校友年度捐款。为做好第二十二届“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寸草报春晖”校友年度捐款宗旨,制定本通知。

一、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年级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已获得过金声奖学金的学生和留学生不参评),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在学术科技、社会事务、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或积极社会影响。

2.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校友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奖项设置

学院可推荐1人,奖金额度为5000元

三、申请流程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在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91142025004@bnu.edu.cn。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湾商+姓名”

申请材料包括:《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

申请截止时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11:00,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四、评选程序

(一)院内遴选

如申请人数超过限额,学院将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1名研究生至学校。同等条件下,以下申请人可获优先推荐:

(1)学习成绩优异者;

(2)综合测评加分较高者;

(3)在校、院、班担任学生干部并表现突出者;

(4)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

(5)积极参加校友活动的学生。

(二)学校评审

12月上旬,学校汇总推荐信息后,组织校内专家和校友开展学校评审工作。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审结果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友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四)颁奖

评审结束后,学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并择期举行颁奖仪式。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83940

联系邮箱:91142025004@bnu.edu.cn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